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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3-9-16 0:51:17

为满足齐齐哈尔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齐齐哈尔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中心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环保相关专业2名(男、女各1名);计算机专业1名(男性)。

二、招聘对象

国家计划内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备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发展潜质、广博的知识视野;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

应聘者根据发布的招聘信息,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3年9月24日—9月26日;

(二)报名地点:市环保局801室

(三)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表2张(报名表附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5)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资格确认。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应聘人员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现场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笔试加分政策: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属于项目生的报考人员,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咨询电话:0452--2318018

咨询时间:8:30-11:00 13:30-16:30

五、考试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由市纪检部门全程监督考试过程。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折后两成绩之和为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环保相关专业类考环保相关知识,计算机类考计算机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45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分数线确定: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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